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5月28日剪報:親戚報高普考 考選官員險出錯

5月28日中國時報 A5版

親戚報高普考 考選官員險出錯
2012-05-28
中國時報
曾薏蘋/台北報導
     為求國家考試公平,法律規定,命題、典試及政策執行官員有三等親報考時,必須迴避相關業務。日前考選部為解決高普考重複錄取問題,進行新方案審查,意外發現考選部負責推動此案的主要官員有親戚準備報考今年高普考。所幸新方案臨時叫停,化解一場可能的弊端。
     由於歷年高普考重複錄取比例偏高,導致普考缺額情況嚴重,考選部去年修正通過《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原訂今年實施。但內部評估認為此法估算增額錄取名額落差太大,因此緊急喊卡,重新舉行審查會,研擬新方案,規畫在放榜前,先透過保密機制取得重複錄取人數,再公布增額錄取名額。
     考選部上周舉行新方案審查會,但因爭議太大而遭否決,卻意外傳出此一政策主要推動官員有三親等親戚報考今年高普考,引發內控程序不嚴謹的批評。
     據了解,被發現未依法迴避的官員層級不低,直接負責高普考業務,事前本人未發現親戚報考今年考試。考試院官員表示,不久前才爆發前命題委員隱匿身分報名助產士考試,放榜前遭撤銷錄取。這次高普考增額錄取名額新方案爭議頗大,影響層面也很廣。所幸改革臨時叫停,否則若新方案通過後才被外界踢爆有官員的親戚報考,後果嚴重。
     為維護考試公平性,考選部在政策推動時都設有迴避規範。《考選部員工辦理考試試務迴避要點》第一條明文規定,考選部員工或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對試務工作之迴避包括試卷彌封、有關考試各項會議之參加、洽取試題等機要工作、監場、管卷、閱卷處管卷、成績登算、開拆彌封姓名冊及編製榜單工作。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2052800051,00.html

鐵面試委 沒收親人准考證
2012-05-28
中國時報
曾薏蘋/台北報導
     為確保國考公平性,參與國家考試業務官員均受嚴格迴避規範。曾有考試委員抽到擔任高普高召集人,硬生生沒收親戚到手的高普考入場證,交到高普考司自清。
     《典試法》針對典試委員、命題委員、審查委員等訂有嚴格迴避規定,考試院官員透露,考試院、考選部人員的家人、親戚挺「倒楣」,每當發生「撞考」意外,被迫放棄考試時有所聞。
     官員透露,每年高普考典試委員長都由考試院副院長擔任,去年考試院副院長懸缺已久,高普考典試委員長就由考試委員抽籤出任。因過去從未發生副院長懸缺情形,加上去年剛好是民國一百年,典試委員長頭銜被喻為「百年難得」,由時任考試委員、現任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幸運抽中「籤王」。
     沒想到,當時黃富源剛好有三親等內親戚報考當年度高普考,黃富源只好回家對親戚進行「道德勸說」,表示自己出任百年典試委員長,「應該是你迴避、不是我迴避」,親戚只好乖乖撤下報名表。
     另一個例子是考試委員歐育誠,他去年擔任高普考召集人,正好碰到親戚有人報考當次考試。歐育誠乾脆利用機會,直接「沒收」親戚已拿到的考試入場證,還將這張入場證親自交到高普考司,以示公正。
     官員表示,若考選官員違反迴避規定者,以後不得遴聘,觸法者還加重其刑期二分之一,規定十分嚴格。因此典試、命題等官員不忘彼此提醒,事前打聽自家人有無報名考試,以免違法受罰。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2052800052,00.html



自由時報
確保國考公平性 試委沒收親人准考證 2012/5/28 11:02
〔本報訊〕媒體報導,為確保國考公平性,參與國家考試業務官員均受嚴格迴避規範。曾有考試委員抽到擔任高普召集人,回家對親戚進行「道德勸說」,要求撤下報名表;還有考試委員沒收親戚到手的高普考入場證,交到高普考司自清。

報導指出,去年高普考典試委員長,由時任考試委員、現任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幸運抽中。沒想到,當時黃富源剛好有三親等內親戚報考當年度高普考,黃富源只好回家對親戚進行「道德勸說」,表示自己出任百年典試委員長,「應該是你迴避、不是我迴避」,親戚只好乖乖撤下報名表。

不僅如此,還有考試委員歐育誠去年擔任高普考召集人時,正好碰到親戚有人報考當次考試。歐育誠乾脆利用機會,直接「沒收」親戚已拿到的考試入場證,還將這張入場證親自交到高普考司,以示公正。

為何這些人會大動作自清,考試院官員透露,考選官員違反迴避規定者,以後不得遴聘,觸法者還加重其刑期二分之一,規定十分嚴格。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45832&type=%E7%94%9F%E6%B4%BB

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5月25日剪報資料:國安特考 刪除五官畸形限制

5月25日臺灣時報 4版 
5月27日聯合報 AA1版

國安特考 刪除五官畸形限制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12.05.24 06:16 pm
考試院今天修正通過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體格檢查標準,刪除「五官有嚴重畸形者」限制,修正為「五官有嚴重損傷,經化妝、配戴輔具或其他方式仍無法修飾」,體格檢查不合格。
現行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考試規則明訂,「五官有嚴重畸形者」,體格檢查不合格。考試院官員指出,所謂「五官嚴重畸形」,標準不易認定,考選部基於人權考量,多次協調用人機關,希望放寬體格檢查標準。
考試院通過相關考試規則修正,將「五官有嚴重畸形者」,修正為「五官有嚴重損傷,經化妝、配戴輔具或其他方式仍無法修飾」。
考試院官員說,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有時要負責跟監,如果跟監人員臉上有嚴重損傷,連化妝、戴輔具都無法隱藏的話,很可能會被跟監對象認出來。
考試院也一併修正國安特考考試規則,刪除分定男女錄取名額規定,體能測驗門檻也趨嚴。原本體能測驗規定,男性考生要在630秒以內、女性考生要在7分鐘以內完成1200公尺跑走測驗,現在門檻提高為男性應該550秒以內、女性在620秒內走完。
考試院指出,這是衡酌情報人員與調查人員工作特性雷同,體能測驗標準宜採取一致規範,以提升考試鑑別度。
2012/05/24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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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5/7114341.shtml



調查、國安特考 顏面標準放寬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2.05.27 06:07 am
為保障顏面傷殘者的考試權,考試院修正調查人員、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的體格檢查標準,刪除「五官有嚴重畸形者」限制,修正為「五官有嚴重損傷,經化妝、配戴輔具或其他方式仍無法修飾」,體格檢查才不合格。
現行調查人員特考有關安全保防的6種類科、及國安情報人員特考都有明訂,「五官有嚴重畸形者」體格檢查不合格。但是所謂「五官嚴重畸形」,標準不易認定,考選部基於人權考量,多次協調用人機關放寬體格檢查標準,考試院終於通過修正考試規則。
考試院表示,國安情報及調查人員有時要負責跟監,如果跟監人員臉上有嚴重損傷,連化妝、戴輔具都無法隱藏的話,很可能就會被跟監對象認出來。
此外,考試院也修正了兩種特考體檢的辨色力項目,修正為「無法辨識紅、黃、綠色」。
考試院也一併修正國安特考考試規則,刪除分男女錄取名額的規定,體能測驗門檻也趨嚴。
原本規定男性考生要在630秒以內、女性考生要在7分鐘以內完成的1200公尺跑走測驗,修正為男性應於550秒以內、女性應在620秒內走完。
2012/05/2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調查、國安特考 顏面標準放寬 | 報考公職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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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5/7118656.shtml

5月25日剪報資料:公職考生懷孕 可申請暫緩體能測驗

5月25日聯合報 AA4版
5月25日自由時報 A12版

中國廣播公司
公職考生懷孕 可申請暫緩體能測驗
2012/05/24 18:17 報導

  考試院院會今天(二十四號)通過決議,讓需要參加體能測驗的女性考生,如果因為懷孕或分娩而無法參加考試,可以出具醫師診斷證明,向考選部申請保留筆試成績,等下次舉辦同類科考試時再參加體能測驗,預計最快六月中公告實施。(戎華儀報導)

考選部通過修正公職人員考試相關辦法,增列條文規定,女性考生在通過筆試後,因為懷孕或分娩以致無法參加體能測驗,可以出具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保特約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向考選部申請保留筆試成績到下次同類科考試舉辦第二試體能測驗為止,考選部會在下次舉行體能測驗時通師考生參加。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我們這次讓懷孕或者分娩的女性,可以保留筆試成績,以下一次考試為限。』

考選部表示,考生參加下一次的體能測驗後,仍會以考生參加筆試當年的同類科考試錄取標準決定是否錄取,如果通過的話,會以外加名額錄取,不會影響其他考生的權益。

黃慶章表示,去年就有兩名考生分別報考鐵路人員和警察特考,報名後意外懷孕,考選部以特別通融的方式讓兩人參加今年的體能測驗。這項新措施預計在六月中公告後即可實施。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787139



國考體能測驗 懷孕可保留資格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12.05.24 03:19 pm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女性應考人因懷孕或分娩因素,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可申請保留當年考試筆試成績。
目前有加考體能測驗的國考包括,一般警察特考、調查人員特考、國安人員特考、鐵路特考、移民行政特考,估計每年報考的女性約2萬人;考選部官員指出,新修正規則將從今年6月舉辦的一般警察特考、鐵路特考開始適用。
考試院指出,女性應考人因懷孕或分娩,無法參加體能測驗,嚴重影響應試權益,考試院因此修正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
考試院說,修正規則增列「因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後,檢具醫院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考選部審核後,陳請典試委員長同意,得保留該年筆試成績,並於下次相同考試類科舉行時,免除第一試,逕行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台灣在民國100年立法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等規定,再加上,少子化問題已構成國安問題,因此,增列相關規定,有其必要。
考選部指出,保留筆試成績者參加下次考試,仍以原保留年度同一考試類科的錄取標準,決定錄取與否,若通過考試,原則上採外加名額方式,以避免影響下次考試應考人的競爭基準與錄取機會。
2012/05/24 中央社】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國考體能測驗 懷孕可保留資格 | 報考公職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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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5/7113985.shtml




試院修正規定 孕婦可保留筆試成績

台灣立報 (2012-05-24 22:00)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考試院院會24日通過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第1條、第7條修正草案,懷孕婦女可以保留筆試成績,於下次考試再測驗體能。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這是基於憲法第7條禁止歧視、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6 項「保障婦女人身安全」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10 條「締約國對於母親於分娩前後相當期間應受特別保護」與100年立法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等規定。

未來因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國家考試中的體能測驗者,可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後,檢具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核發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考選部審核後陳請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後,保留該年筆試成績;並於下次相同考試類科舉行時免除第一試,逕行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0524/6856632.html



孕婦國考 筆試成績可保留
2012/05/25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昨天修改法規,未來女性參加國考,因懷孕或分娩無法參加體能測驗,可保留筆試成績,體能測驗延到下次,並依上次考試的錄取標準決定錄取與否;且採外加名額錄取,以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
考選部統計,目前通過筆試,還要加考體能測驗的國考包括鐵路特考佐級機械、機檢、養路、車輛調度等四種類科,及一般警察、調查人員、國安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等五種公務員特考,每年報考女性約兩萬人。新制從616考試的鐵路、一般警察特考開始實施。
去年有兩名孕婦分別通過一般警察及鐵路佐級特考的筆試,因擔心參加仰臥起坐、負重跑走等第二試體能測驗,會影響健康安全,向考選部申請保留筆試錄取資格,隔年生產後再考體能測驗。
考選部長董保城說,當時有考選部同仁認為於法無據,但他據理力爭,表示憲法明文禁止歧視、保障婦女人身安全,經濟社會文化權力國際公約也規定,「對於母親分娩前後相當期間應受特別保護」,怎會於法無據?
考選部於是提報考試院會通過,去年破天荒讓兩名孕婦保留筆試成績,延到生產後再考體能測驗。
考試院會昨天修改「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取得法源,規定未來因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於筆試放榜後,檢具公立醫院、教學醫院、各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衛生所、健保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健保特約醫院核發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由考選部審核,經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後,得保留該年筆試成績;於下次考試逕行參加體能測驗。
全文網址孕婦國考 筆試成績可保留 - 文教新資訊 - 文教要聞 - udn校園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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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3&f_SUB_ID=33&f_ART_ID=391627

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5月20日剪報資料:限專技證照 建築師、獸醫、法醫…少人報考

5月20日聯合報 AA1版

限專技證照 建築師、獸醫、法醫少人報考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2.05.20 04:41 am
考選部統計,公職社工師、建築師、獸醫師、法醫師等4種需要專技證照才能報考的公職考試,公職社工師除外,其他3種考試報名不夠踴躍,甚至某些偏遠、離島地區無人報名,考選部建議提高待遇與工作環境。
考選部指出,國人考證照漸蔚為風氣,但考上證照,無法保證就業,還得考各種公務員考試,才有機會捧鐵飯碗。
不過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要相關職業法律有明文規定,才能將具備職業證照當成公職考試的報考條件,因此目前只招考公職社工師、公職建築師、公職獸醫師、公職法醫師。
考選部統計發現,公職社工師的報名、錄取情況最好,高考三級足額錄取,地方特考近5年來,只有去年不足額4人,分別是桃園縣3人、雲嘉區1人,主因是報考者總成績未達50分最低錄取門檻。
至於公職建築師,報考意願低落很多,地方特考前兩年需用28人,只有15人報名,才6人到考,最後錄取4人,不足額24人,主因是民間執業建築師,待遇高出公職建築師很多,導致報考人數太少、甚至沒人報考,考選部建議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提高職等及專業加給。
屬於司法人員特考的公職法醫師,報考人數更少,近3年需用7人、報考6人、到考4人、錄取4人,主因是醫學系畢業生讀法醫所、考法醫師證照的人太少,公職法醫師連帶乏人問津,考選部建議教育部增設大學法醫研究所,並建請改善法醫師待遇,吸引人才。
近來很熱門的獸醫師,投身公職者也不算踴躍,高考三級雖足額錄取,地方特考近5年不足額8人,多屬於非都會分發區,建議用人機關改善工作環境,提高報考及人才留任意願。
為延攬更多具有國考證照的專才擔任公務員,考選部還研議修法,未來用人機關不限法律規定,可視需要,把有職業證照當成考試條件,而且減少考試科目,還可以增加學經歷與工作成果審查或口試,將來有證照,考上公務員的機會會更多。
2012/05/2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限專技證照 建築師、獸醫、法醫少人報考 | 報考公職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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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5月18日剪報:放榜前篩出重複錄取 高普考擬增額

5月18日中國時報 A14版

放榜前篩出重複錄取 高普考擬增額
2012-05-18 01:21
中國時報
曾薏蘋/台北報導】
     去年普考因為高普考重複錄取問題嚴重,所有增額錄取人員都分配光了,還有一百四十七個普考缺額「等無人」,導致用人機關多數職缺空在那長達一年以上。考選部規畫放榜前,透過保密機制先取得重複錄取人數,再公布增額錄取名額,準確掌握用人數據。
     放榜前考選部即可先掌握錄取人數,但在昨天考試院會中,也有人擔心外界會質疑為「陳致中軍法官事件」的翻版,雖然以此計算方式受到多數人認同,但因為爭議頗大,決議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
     目前很多人會選擇高普考一起考,而兩榜都錄取者,往往會選擇高考職缺分發,導致普考職缺用人機關「等無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考選部去年修正通過《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把近三年同時錄取高普考平均數,納入增額錄取計算基礎;原本今年高普考就要實施新制,卻因為此方法估算的增額錄取名額還是有落差,因此考選部緊急喊卡,更改新方案。
     目前考選部規畫,放榜前採資訊亂碼加密方式取得當年度高普考同時錄取人數,即可掌握重複錄取人數,然後以此為依據再公布增額錄取名額。
     雖然此方式對於缺額人數掌握精準,但錄取人數比對程序有違反《監試法》疑慮,有與會人士指出,當年陳水扁總統的兒子陳致中報考軍法官,原本錄取員額只有二名,後來卻增額錄取十一名,陳致中就是增額錄取人員中的第六名。因此外界會質疑,考試單位怎麼可以在放榜前,就知道誰考上,是否會替某大人物的孩子增額錄取。
     但會中多數者頗有共識,認為此方式未涉及成績評定變更,並在典試委員長及監試委員監視下,執行比對程序,操作人員須得到授權才能以亂碼及加密進行比對,保密與安全機制無虞;而與會的法務部代表及法學專家也認為,考生成績及名次以確定無法更動,已無人為操作的可能性,合乎彌封精神,適法性無虞。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51800136.html

5月18日剪報資料:考選部修法放寬有證照考公務員

5月18日聯合報 A14版

證照擬納國考條件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2.05.18 02:55 am
為延攬更多具有國考證照的專才擔任公務員,考選部研議修法,未來用人機關可視需要,把有職業證照當成考試條件,且減少考試科目,對持有專業證照的民眾來說,當公務員更有機會。
考選部表示,未來用人機關除了考筆試,還可增加學經歷與工作成果審查或口試,以增加報考誘因。
目前國家考試分成兩大類,一是公務員考試,二是專技證照考試。公務員大多只考筆試,且多數不限相關科系畢業,導致出現許多「奶嘴公務員」,例如電機類科錄取者,竟不會修發電機。
而交通部也會同考試院修正「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規定退休郵電事業人員,再任職於政府捐助兩成以上的法人或轉投資事業,應停領月退休金,避免領雙薪,引發社會負面觀感。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法於去年元月一日起修正實施,規定退休公務員再任政府捐助、捐贈之財團法人職務或政府轉投資事業職務時,應停發月退休金,郵電事業人員也應比照辦理。
2012/05/18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證照擬納國考條件 | 報考公職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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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5/7100596.shtml


考選部修法放寬有證照考公務員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2012.05.18 01:20 am
為延攬更多具有國考證照的專才擔任公務員,考選部研議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未來用人機關可視需要,把有職業證照當成考試條件,且減少考試科目,除筆試外,還可增加學經歷與工作成果審查或口試,以增加報考誘因。
全文網址: 考選部修法放寬有證照考公務員 | 生活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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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100576.shtml

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5月14日剪報資料:公職律師 執業新選擇

5月12日經濟日報 2版

5月13日剪報資料:閱卷有依據/申論題 命題人將附參考答案

5月13日聯合報 AA1版

閱卷有依據/申論題 命題人將附參考答案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2.05.13 05:22 am
目前各種國家考試的試題及測驗題答案,會在考後公布,有考生認為,申論題的參考答案也應一併公布,但考選部表示,依法沒公布必要,但未來命題委員命題時,應附申論題的參考答案,供閱卷委員評分參考,讓評分更標準化、公平。
考試院最近修改典試法,針對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應否公布,有不同看法,有考試委員認為,目前很多國考採題庫命題,依國外慣例(如托福測驗)不公布考題及答案,因為一旦公布,出過的題目不能重複使用,長久下來將面臨試題枯竭的窘境。
不過,考選部表示,社會越來越強調資訊公開,且目前作法都會公布試題及測驗題答案,若不公布將面臨挑戰,最後決議增訂條文,試題及測驗題答案仍應對外公布,「但考試性質特殊者,經考試院同意後,不予公布。」
考選部舉例,目前正請學者研究,推動警察特考加考性向測驗,篩選出最適任的人才,若也公布試題、答案,考生可事先模擬測驗,測驗將失準;此外,某些新興學科因累積的題庫不夠多,也可考慮暫不公布試題。
此外,去年有專技中醫師特考、地政士普考考生因些微分數落榜,因此訴願要求公布申論題參考答案,但考選部依相關法令、大法官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申論題沒有標準答案,參考答案僅提供閱卷委員參考,依法沒有公布必要;類似大學指考、學測等升學考試,申論題也不公布參考答案。
這次修改典試法時,還是明定典試委員及命題委員命題時,測驗題應附標準答案、申論題應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供閱卷委員評分參考,以免不同人閱卷,標準差太多,有失公平。
2012/05/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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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剪報資料:國考題庫 擬國內外徵題

5月13日聯合報 AA1版

國考題庫 擬國內外徵題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2.05.13 12:30 pm

目前很多國考採題庫命題,但因考後要公布試題,不宜重複使用,題庫消耗量大。為擴大試題來源,考試院修法,未來可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但是否影響題目的品質,或出現惡意「灌題」情形,引發爭議。
考選部則表示,未來會限制只向特定對象購題或徵題,比較可能的方式是成立研究計畫案,針對某一考科,委託相關大學系所或教授,找一群跨校的專業領域學者命題,經審查篩選、修正後再納入題庫,不會出現一般人或補習班灌題的情況。
考選部指出,目前國考題庫,通常每一科找6個以上的學者命題,且同一校學者不能超過1/3。這些學者再針對命題大綱或命題單元分工合作,若有6位學者,分成6個單元,共要出1200題,可能是每人各包下一個單元出200題,也可能是6人各個單元都均分出200題。
出完題目後,會再找一組完全不同的學者審題、修題、刪題,確保題目沒問題,再納入題庫。參與命題或審題的教授及其研究助理,都要保密,曾有大學藥學所的研究生入闈協助命題,在考前洩露自己的身分被檢舉,最後只好重新命題。
類似托福等國外大型測驗,雖採題庫命題,但考後都不公布題目,題庫因此可重複使用。但我國的升學考試及國家考試,考後都公布題目及測驗題答案,且會避免考同樣的題目,題庫消耗得很快。
考試院因此修改典試法,放寬可向國內外徵題或購題,並且可選聘實務界具相當資歷者,參與典試工作。
不過,熟悉作業流程的人士指出,國考命題有一定的原則及標準,不宜隨便對外公布,以往參與命題的學者,雖然命題前都已先講解過命題原則,但最後出的題目,往往還有34成不合用,若大規模對外徵題,恐將浪費太多人力審題、修題,不符經濟效益。
這位人士提醒考選部,尤其應避免補教業者「灌題」,找人出一大堆題目參與徵題,一旦有題目入選題庫,會拿來宣傳。
但考選部強調不會有補習班灌題的情況發生。考選部的初步構想,是希望出經費,以委託研究案的方式徵題,由具典試委員資格的學者當計畫主持人,找跨校的相關領域學者出題,除應遵守保密協定,也可能按件計酬,有多少題目納入題庫,才給多少經費;至於購自國外的題目,也會審慎翻譯、篩選、修正,讓題庫更多元化。
2012/05/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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