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原基法列入司法考試考選部擬討論


6月5日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

原基法列入司法考試考選部擬討論 20120605
【牯慕瓦旦/朗嘎魯】

原住民族傳統生活習俗遇上國家法律,2005年新竹尖石鄉司馬庫斯泰雅族在經過部落會議決議把被颱風吹倒的櫸木樹根搬回部落進行部落美化,但卻被林務局控告竊盜罪,泰雅族­人進入4年多耗日費時的司法程序,原本新竹法院一審判三位搬櫸木回部落的族人六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6萬元。

居民不斷上訴,終於在2010年經過二審高等法院,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宣判司馬庫斯族人無罪,原住民族基本法成為法官判定的標準當時可是中華民國史上頭一遭;立委或是原­住民團體多次呼籲政府要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終於在考試院會內同意研究原住民族基本法列入法官、律師以及檢察官的考試中。

考選規劃司司長表示,考選部預計在年底就會成立專案小組,研究討論原住民族基本法列入司法考試以及訓練的方式,預計明年就會有具體的方案,不過納入國家考試試題之前,如何­讓原住民族人在司法上的權益能夠獲得保障,考選部表示會向司法官訓練所訓練委員會提案在剛考上法官的人員兩年的訓練課程中,增設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課程。

考選部三位訓練委員會的代表,近期內就會向司法官訓練所提案增設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課程,不過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考選部強調增設課程困難度低,有信心會在近期內就能讓受訓­練的準司法官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課程,以保障原住民族人在訴訟上的基本權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KQyWd3zJlc&feature=youtube_gdata_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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