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政焦點快報(含最新消息)
日期 101/8/23 下午 03:16
標題 為維護應考人權益,考試院通過試卷保管辦法第1條、第3條及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第1條、第3條、第5條修正草案
內容 考試院今(23)日召開第11屆第201次院會,通過考選部研提之試卷保管辦法第1條、第3條及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第1條、第3條、第5條修正草案。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國家考試自101年7月28日至30日所舉辦之中醫師分試第一試及中醫師、營養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法醫師等6項考試開始採行線上閱卷,應考人作答試卷須掃描至電子檔案,為維護應考人權益,建立完整的試卷保管機制及複查成績方式,所以考選部配合修正現行試卷保管辦法及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明定相關作業程序。
考選部表示,前揭兩辦法修正案主要係配合國家考試採行線上閱卷,應考人作答試卷保管除原紙本試卷外,尚包含「掃描後之試卷影像檔」及「閱卷歷程紀錄影像檔」等電子檔案,均將妥善保管,並於一年後銷毀。另應考人作答內容,因須掃描後再由閱卷委員於電腦上進行評閱,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時,為維護其權益,考選部將先核對應考人到考、缺考及違規扣分或扣考紀錄,查對應考人是否依規定作答或閱卷委員是否依規定評分,並將申請人之試卷影像檔全部列印,內容包含閱卷委員於何日、何時評分,評分過程等軌跡之評閱資訊、電子簽章,以及應考人申請複查科目之各題分數。經過詳細核對入場證號碼及各試卷筆跡無訛後,確實查對申請複查科目之試卷成績再正式函復應考人。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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