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3月22日最新消息:考試院審議通過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修正草案

3月22日奇摩新聞

考選部最新消息
101/3/22 下午 12:50
考試院審議通過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修正草案
考試院今(22)日召開第11屆第180次院會審議通過考選部研提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修正草案。考選部董部長保城表示,著作或發明審查的目的在衡鑑應考人專業知能及其在各該專業領域之創新發展能力,現行國家考試採行著作發明審查考試方式者,多屬高考一級或相當等級之高階文官考試,為吸引及甄選高學歷優秀人才進入政府部門服務,經審酌實務需求及相關法規規定,審慎研究後,研修本規則。
本次修正案經提院審查會審議通過,主要修正重點為:
一、 放寬代表著作或發明之送審期限為筆試報名期間之首日或末日前五年內,採最有利於應考人之作法,以廣納更多元之高階人才。
二、 修正審查委員人數由2人增加為3人,並以3位審查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分數為實得分數,使著作或發明審查之評定成績更臻客觀公平。
三、 分列著作或發明之評分項目,並酌予調整各評分項目之配分,以達公平客觀,更符合著作發明審查之精神。
考選部表示,本項規則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考選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各界查詢。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038

考試院最新消息
考試院修正著作發明審查規則
§                     發佈日期:101/03/22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修正草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有效拔擢優秀博士人才進入政府部門服務,並審酌實務需求及相關法規規定,審慎研究後,擬具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修正案。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應考人檢具之著作或發明等資料,由3份修正為5份。
  
  二、增訂以2種以上著作或發明送審者,應自行擇定代表之規定。
  
  三、明確規定送審之代表著作或發明應提交於筆試報名期間前五年內經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科學及技術報告、文化藝術論著,或於國內外有正式審查程序之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者,除科學及技術報告、文化藝術論著外,其字數須在2萬字以上。
  
  四、送審之代表發明已獲得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者,應繳驗發明專利證書或新型專利證書及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等相關資料。
  
  五、對於2人以上合著之著作或共同發明,增訂僅得由第一作者送審。
  
  六、著作或發明審查委員數由2人增加為3人。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15791&ctNode=410&mp=1

3月22日最新消息: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考選部最近消息
101/3/22 下午 03:30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考試院今(22)日召開第180次院會修正通過考選部研提之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將於近期內送請立法院審議。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類科應考資格如擬規定持有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時,須有其他法律規定作為依據,如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等類科,均係依據相關職業法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有關特別遴用職務規定而設置之類科。惟衛生機關屢有反應,其業務職掌雖非屬醫事人員執業範圍,然亦與醫事業務息息相關,負責給予所屬醫療院所專業指導,非具有醫事專業知能者無法勝任,建議公務人員考試設置相關醫事人員類科取才,如公職醫事檢驗師;又為協助機關正確適用法令,保障人民權益,於政府機關內部增設之「公職律師」,亦得依前開修正條文之規定拔擢適格人才。本案另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相關規定,其修正重點包括:
一、為因應機關用人需求、齊一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甄選標準,修正第19條公務人員考試特殊應考資格規定,放寬應考資格訂定專門職業證書之條件,不限其他法律規定,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亦得配合訂定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之規定。但未來仍將維持相對應之現行類科,以利用人機關多元取才,並讓尚未取得專業證照者亦得應考。
二、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2月3日修正公布,並定自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將組織調整變更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爰予配合修正本法第23條相關規定,且配合前開二機關組織法之施行日期,於本法第25條增訂施行日期,俾同時施行。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042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322 14:12:30)考試院院會今(22)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第23條、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並將函送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因應機關用人需求、齊一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甄選標準,今日院會同意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公務人員考試特殊應考資格規定,放寬應考資格訂定專門職業證書之條件,不限其他法律規定,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亦得配合訂定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之規定。但為避免寬濫,影響一般應考人應試權益,未來用人機關有此需求時,將建立審核機制,以其業務性質是否應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始得勝任、工作內容是否涉及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重大事項,作為准否增訂之依據。

黃秘書長另說明,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2月3日修正公布,並自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組織將調整變更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因此配合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3條相關規定,並配合上開兩機關之新組織法施行日期,增訂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5條施行日期,俾同時施行。

訊息來源:考試院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P4/101474.aspx

2012年3月22日 星期四

剪報資料:放寬軍職轉公職 考選部不同意

放寬軍職轉公職 考選部不同意
【國內政治】2012-03-21  19:10:27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希望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考選部主任秘書林光基今天指出,考選部的立場是傾向不要再放寬。

配合募兵制推動,退輔會將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參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應考資格,另外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

對此,林光基受訪指出,依現行「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領有榮民證的退除役官兵才可以報考這項考試,「要領榮民證不太容易」,考選部原則上還是希望回歸現行規則,「不要再擴大」。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長黃慶章說,現在的應考資格是「只要有榮民證就可以」,至於榮民證要發放到什麼對象,這是退輔會的權責,考選部尊重其權責。

至於退輔會希望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林光基說,考選部「不同意再擴大」,但是考選部會把退輔會的意見,提供給考試院會、審查會參考。

黃慶章指出,分發、轉調機關的限制放寬,必須「衡平考量」,一併考量到警察特考、原住民特考等特考的轉調限制,這部分還待國防部、退輔會與考選部協調,考選部會重視各界意見,立委們如果有意見,考選部也會納入考量。

對於放寬軍職轉公職的議題,考試院99年間也曾討論過,當時,國防部希望放寬報考資格讓少校、中校也可以考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當時有多位考試委員反對,擔心衝擊用人公平性。

考試院長關中當時也說,過去因應時空背景與國家需要,有許多特殊規定,軍職轉任公職考試是一例;關中認為,國防部重提舊制「不適當」、「不宜再放寬」、「不可再走回頭路」,唯一可考量的是,鼓勵優秀退役人員參加公平、公正、公開的國家考試。1010321
http://www.cna.com.tw/Views/Page/Search/hyDetailws.aspx?qid=201203210278&q=%e5%9c%8b%e9%98%b2%e9%83%a8



放寬軍職轉公職 考選部不同意

http://www.cdnews.com.tw 2012-03-21 21:01:12
王鵬捷/整理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希望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考選部主任秘書林光基21日指出,考選部的立場是傾向不要再放寬。

 中央社21日報導,配合募兵制推動,退輔會將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參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應考資格,另外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

 對此,林光基受訪指出,依現行「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領有榮民證的退除役官兵才可以報考這項考試,「要領榮民證不太容易」,考選部原則上還是希望回歸現行規則,「不要再擴大」。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長黃慶章說,現在的應考資格是「只要有榮民證就可以」,至於榮民證要發放到什麼對象,這是退輔會的權責,考選部尊重其權責。

 至於退輔會希望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林光基說,考選部「不同意再擴大」,但是考選部會把退輔會的意見,提供給考試院會、審查會參考。

 黃慶章指出,分發、轉調機關的限制放寬,必須「衡平考量」,一併考量到警察特考、原住民特考等特考的轉調限制,這部分還待國防部、退輔會與考選部協調,考選部會重視各界意見,立委們如果有意見,考選部也會納入考量。

 對於放寬軍職轉公職的議題,考試院99年間也曾討論過,當時,國防部希望放寬報考資格讓少校、中校也可以考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當時有多位考試委員反對,擔心衝擊用人公平性。

 考試院長關中當時也說,過去因應時空背景與國家需要,有許多特殊規定,軍職轉任公職考試是一例;關中認為,國防部重提舊制「不適當」、「不宜再放寬」、「不可再走回頭路」,唯一可考量的是,鼓勵優秀退役人員參加公平、公正、公開的國家考試。
 
【中央網路報】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1853931



中央廣播電台

放寬軍職轉公職 考選部不同意
時間:2012/3/21 19:26
撰稿‧編輯:劉品希   新聞引據: 中央社
  行政院退輔會希望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對此,考選部主任秘書林光基今天(21日)指出,考選部的立場是傾向不要再放寬。

  配合募兵制推動,退輔會將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參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應考資格,另外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

  對此,林光基今天受訪時指出,依現行「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領有榮民證的退除役官兵才可以報考這項考試,「要領榮民證不太容易」,考選部原則上還是希望回歸現行規則,「不要再擴大」。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說,現在的應考資格是「只要有榮民證就可以」,至於榮民證要發放到什麼對象,這是退輔會的權責,考選部尊重其權責。

   至於退輔會希望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林光基說,考選部「不同意再擴大」,但是考選部會把退輔會的意見提供給考試院會、審查會參考。

  黃慶章指出,分發、轉調機關的限制放寬,必須「衡平考量」,一併考量到警察特考、原住民特考等轉調限制,這部分還待國防部、退輔會與考選部協調,考選部會重視各界意見,立委們如果有意見,考選部也會納入考量。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46780



批踢踢討論情形
[新聞] 放寬軍職轉公職 考選部不同意
作者 forbefor (高樹馬莉亞)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放寬軍職轉公職 考選部不同意
時間 Wed Mar 21 20:16:3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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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xUhT

〔中央社〕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希望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考選部主任秘書林光基今天指出,考選部的立場是傾向不要再放寬。配合募兵制推動,退輔會將協調考選部及任用主管機關,爭取放寬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參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應考資格,另外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

對此,林光基受訪指出,依現行「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領有榮民證的退除役官兵才可以報考這項考試,「要領榮民證不太容易」,考選部原則上還是希望回歸現行規則,「不要再擴大」。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長黃慶章說,現在的應考資格是「只要有榮民證就可以」,至於榮民證要發放到什麼對象,這是退輔會的權責,考選部尊重其權責。
至於退輔會希望放寬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的分發及轉調機關限制,林光基說,考選部「不同意再擴大」,但是考選部會把退輔會的意見,提供給考試院會、審查會參考。

黃慶章指出,分發、轉調機關的限制放寬,必須「衡平考量」,一併考量到警察特考、原住民特考等特考的轉調限制,這部分還待國防部、退輔會與考選部協調,考選部會重視各界意見,立委們如果有意見,考選部也會納入考量。

對於放寬軍職轉公職的議題,考試院99年間也曾討論過,當時,國防部希望放寬報考資格讓少校、中校也可以考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當時有多位考試委員反對,擔心衝擊用人公平性。

考試院長關中當時也說,過去因應時空背景與國家需要,有許多特殊規定,軍職轉任公職考試是一例;關中認為,國防部重提舊制「不適當」、「不宜再放寬」、「不可再走回頭路」,唯一可考量的是,鼓勵優秀退役人員參加公平、公正、公開的國家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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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屎吧 狗軍官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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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1234568790:回頭? 03/21 20:17
推 ufoon: 好屌 03/21 20:17
噓 EugeneStoner:不要污辱狗!! 03/21 20:17
→ klarc:改天恢復黨職併公職我也不意外 03/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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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rinatwo:軍職是在轉三小 有本事一起考 放寬個小 03/21 20:18
→ kosuke:怎麼不乾脆恢復甲等特考 03/21 20:18
噓 wtula:軍職還要轉三小? 怎麼不轉去吃屎? 03/21 20:19
→ xxxxxxxxxx:黨職轉公職可以歐 03/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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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laws:爽 總算有個腦袋比較清楚的單位 絕不能讓國防部及退輔 03/21 20:19
噓 SophisJr:國軍 哈哈哈哈 03/21 20:19
推 oyasmy:這樣不錯 簽下去就變公務員了 03/21 20:19
→ taiwanlaws:會的軍職體系人想出來的東西成為政策 會變大災難 03/21 20:19
→ hongtm:軍人轉公職可是大開方便之門 03/21 20:20
→ hongtm:軍人轉公職可是大開方便之門 03/21 20:20
→ taiwanlaws:國債已經這麼多了 嫌後代背債背太少就是了 03/21 20:20
→ hongtm:看看現在考上公職的可都是名校啊 03/21 20:20
推 MJdavid:軍軍 03/21 20:20
推 ab2326764:轉你媽 幹 03/21 20:21
噓 Levelmax99:走後門 無恥........... 03/21 20:21
噓 kudo0930:垃圾學校讀個軍職就能進公職 真爽 03/21 20:21
→ Levelmax99:退輔會甲賽吧 03/21 20:21
→ wheat1130:放你老__ 03/21 20:22
噓 ltsun:轉三小 幹 03/21 20:22
→ fish612:考選部總算作對一件事 03/21 20:23
推 nrezw:讚 轉三洨 03/21 20:23
噓 Amabikari:這種轉職會不會差太多? 03/21 20:23
噓 Rattlesnake:其實現在上校以上軍官還是可以透過考試轉且錄取率很高 03/21 20:24
→ Rattlesnake:鄉民不要被這新聞片了 03/21 20:24
噓 Levelmax99:陰間這麼爽 怎麼不繼續待 03/21 20:24
噓 kakoiee:瘋了喔 腦殘才去當__ 你還讓他特考公職? 03/21 20:25
→ taiwanlaws:目前上校轉公務人員考試雖然也不公不義 但人數畢竟還少 03/21 20:25
→ taiwanlaws:能當到上校的人已很少 還都一定有終身俸 當公職時除了 03/21 20:26
→ bigmi:大絕:不爽不會去當兵喔 03/21 20:26
→ taiwanlaws:年資累計的優勢外 其實終身俸停領 等公職退才能領 03/21 20:26
→ taiwanlaws:所以誘因不大 在家躺著就有錢領 有不少人就不會想轉 03/21 20:27
→ taiwanlaws:但若擴大讓很多職業軍人都可轉考 勢必會逼政府機關把 03/21 20:28
→ taiwanlaws:其他高普考名額挪用 塑造照顧退除役軍人美名 危害考試 03/21 20:29
→ VVizZ:應該放寬公職轉軍職 讓高級人力去電電這些垃圾志願役 03/21 20:29
→ taiwanlaws:用人之公平性 絕對不能讓本來就沒有啥平等觀念的軍職 03/21 20:29
→ taiwanlaws:體系人想出來的東西成為政策 國之不幸 03/21 20:30
→ Rattlesnake:反正現在公務人員數仍在上升中 03/21 20:31
→ Rattlesnake:改天關終改口供說"不宜放寬 但另舉辦考試辦理之" 03/21 20:31
→ Rattlesnake:也不必驚訝 03/21 20:31
→ taiwanlaws:因為敝人對政府人事政策很有興趣 所以職業軍人在想啥 03/21 20:32
→ taiwanlaws:我都很清楚 他們的說詞只能說給沒研究的人聽而已XDD 03/21 20:33
→ plum306:放寬公職轉軍職沒用吧 當公職的大概腦袋秀抖才會去轉軍職 03/21 20:34
→ VVizZ:現在有總員額法 機關組織法都有明定員額 說真的機關也不歡迎 03/21 20:34
→ VVizZ:這些人進來 因為進來都不會做事 職等又高 等於米蟲 03/21 20:35
→ VVizZ:之前能轉任公職的大部分還是在退輔系統裡面混 03/21 20:36
噓 kuankubank:軍職沒啥淘汰的還想轉? 03/21 20:40

引自:http://ptt-bagua.appspot.com/as1332360999.html

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3月19日剪報:明年高考 增醫檢類科

3月19日中國時報 A4版

明年高考 增醫檢類科
·          2012-03-19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台北報導
     近年食品衛生及疫情檢驗議題發燒,政府機關求才若渴,考選部決定民國一○二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增設「醫學衛生檢驗」類科,加上專業加給,每個月待遇約四到五萬元,預計五年內所需名額在十七到二十六名。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表示,最近美牛進口爭議引發萊克多巴胺等瘦肉精對人體是否有害的質疑,未來醫檢人力進入疾管局附屬的研究檢驗中心後,可投入疫情檢驗及相關研究。
     他指出,疾管局研究檢驗中心以前只有食品等與化學類相關檢驗,缺乏疫情類檢驗;未來高考三級增設「醫學衛生檢驗」類科,針對病毒、細菌類檢驗,例如流感、登革熱、腸病毒及H1N1等疫情,考試科目須多方討論後才能定案。
     黃慶章強調,目前疫情檢驗的人力問題非常棘手,以前疾管局採聘用人員制,人事編制不很健全。未來將從高普考穩定取才,讓有心投入此領域的學生及早開始準備。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2031900050,00.html

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剪報資料:行政更貼民意 明年招考公職律師

3月17日中國時報 A1版
3月17日中國時報 A6版


行政更貼民意 明年招考公職律師 同時解決當前律師「過剩」現象
·          2012-03-17 01:23
·          中國時報
·          【林偉信、曾薏蘋、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灣因律師錄取率節節高升,不少律師根本無案可接,形同流浪律師。考選部計畫明年招考「公職律師」,業界極力贊同,認為不但能解決當前律師「過剩」的現象,同時,「公職律師」可避免政府機關因對法令解釋的誤解,而造成違法行政,侵害人民的權益。
     考選部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昨天表示,未來將在公務員高考三級的行政類科設公職律師,率先在財稅、環保及衛生機關設置公職律師,分發到第一線辦理業務。此案預計今年開始推動,最快明年即可上路。
     考選部長董保城說,凡有律師資格,只要加考行政學、公共政策即可取得公務員資格任「公職律師」,他們任事用法會比較貼近民意,且因具有法律專業處理公務,面對長官或外界不當或違法干預,較有勇氣在合法上把關,落實依法行政。
     公職律師以六職等起跳,待遇四萬二千元,若替機關訴訟,個案可另收費用,金額必須再和人事行政總處討論決定;未來公職律師若高升,可成為機關法務長,待遇相當司處長,約十萬元左右,接案費另計。
     率先提出「公職律師」構想的陳長文律師表示,公職律師主要是提供法律見解,避免政府機關因對法令解釋的誤解,違法行政,侵害人民的權益。日本、歐美各先進國家,都設立公職律師,以增加人民對政府的信心,減少不必要的行政爭訟。陳長文以美國為例,他說,美國法學院學生最憧憬的工作,就是進入聯邦司法部擔任公職律師,不僅可享有公職保障,還可發揮律師專長,輔助行政單位,不受政治力的不當干預;由於美國的公職律師篩選嚴格,在社會、法律界具有崇高的地位。
     對於「公職律師」的設立,律師全聯會理事長劉宗欣表示贊同,他指出律師考試近年都以十%左右的高錄取率,讓考生輕鬆取得證照,導致律師良莠不齊,且供過於求,造成「流浪律師」的問題。 「公職律師」可以提供許多接不到案件的律師,多樣化就業選擇。
     立委尤美女律師認為,現行的律師考試放寬標準,大量錄取的結果,導致律師滿街跑;她認為應改變國家考試制度,要先有律師資格才能參加司法官特考,通過考試後,再以法官、檢察官、公職律師三類別進行分發。(相關新聞刊A6)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031700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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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招考公職律師 授公務員身分

未來專業的律師,也將可以擁有公務員的資格。考選部規劃,將在明年招考第一批的公職律師,授以律師公務員身分,分配在政府第一線服務,希望藉此培養出政府法律專業人才,減少民眾訴訟案件,降低民怨;還可以有效解決目前律師過多的問題。法律界多持正面肯定的看法,但也提醒必須完整配套的規劃,像是如果公職律師的薪資遠低於執業的律師行情,恐怕就無法吸引優秀人才。

這幾年來律師錄取率節節高升,許多人圓了夢當了律師,卻發現供過於求,根本無案可接,形同’’流浪律師’’。為了讓這些學有專長的律師,有發揮的空間,考選部參考歐美日本先進國家的作法,計畫明年招考「公職律師」.不但能解決當前律師過剩的情況,「公職律師」還可以提供法律見解,避免政府機關因對法令解釋的誤解,造成違法行政,侵害人民的權益。

董保城表示,公職律師就是具有律師資格的公務員,目前規劃將在財稅、環保及衛生機關設置公職律師,在第一線辦理業務。而本身就是律師的立委尤美女對於公職律師的規劃予以肯定,但希望有完整配套,明年就上路太倉促.

而也有法律人提醒,公職律師領的是國家薪水,因此難免站在政府角度思考問題,恐怕無法客觀的為民眾伸張正義,甚至反而引發民怨.此外,如果公職律師的公務員薪水和執業的律師相差太遠,恐怕也會造成報考意願不高,甚至考上後一有更好機會就離職,流動性太高,都無法吸引優秀法律人才留在公部門。

林俊賢 吳嘉堡 台北報導
(2012-03-17 18:30)  暗時新聞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05466

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剪報資料:高考將增醫學衛生檢驗類科

高考將增醫學衛生檢驗類科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2012.03.15 11:00 pm
SARS、禽流感等傳染病近年來襲捲全球,為加強防疫,考選部昨天宣布,將從明年起,在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增設「醫學衛生檢驗」類科,報考資格、考科等相關資訊,最遲今年底就可確定。
此外,目前高普考設有「農畜水產品檢驗」類科,但地方特考並無此類科,但基於近來地方需要檢驗的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個案明顯增加,考選部也將徵詢各地用人需求,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指出,最快今年12月舉辦的地方特考,就可增設「農畜水產品檢驗」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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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高考增醫學衛生檢驗類科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12.03.15 07:30 pm
考選部長董保城今天指出,因應食品衛生、防疫檢驗人才需求,將從民國102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開始,增設「醫學衛生檢驗」類科。
考選部指出,食品衛生及禽畜等動物防疫檢驗是目前國內重要議題,為了替國人健康安全把關,考選部配合行政院「安心食品」政策,制定相關考選政策,讓專業人力不虞匱乏。
董保城表示,鑑於近10年來全球新興傳染病大流行發生頻率增加,為有效控制傳染病,行政院衛生署建議增設「醫學衛生檢驗」類科,考選部將優先辦理,目前打算從102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開始增設此類科。
考選部指出,「醫學衛生檢驗」類科的職缺包括疾病管制局與各地方衛生局,預估未來5年會有17到26個職缺釋出,至於「醫學衛生檢驗」類科應試科目,則要等到產官學界開會後才能定案。
董保城說,目前高普考設有「農畜水產品檢驗」類科,但地方特考並無設置此類科,考選部也將徵詢地方機關進用農畜水產品檢驗人才的需求,配合增設相關類科。
另外,他說,為因應食品衛生、防疫檢驗人才職能所需,將協同用人機關徵詢產學界或相關學會、團體共同研商,檢討「公職獸醫師」、「食品衛生檢驗」、「農畜水產品檢驗」 、「畜牧技術」等類科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強化「食品安全」、「防疫」及「專業法規」相關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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