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專技行業辦國考 須有正規教育
102年1月27日 聯合報 AA1 版
專技行業辦國考 須有正規教育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2013.01.27 02:26
am
包括室內設計師、證券投資分析師、景觀技師、醫學工程師、甚至推拿師等許多既有及新興行業,都想爭取考選部為他們舉辦證照國考,以提高專業形象及身價,其實沒那麼簡單。
立法院三讀修正的專技考試法規定,有完整正規教育、業務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且有職業法令規範的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考選部將來才會考慮為他們舉辦專技國考,例如目前高中職及大專缺乏相關科系的推拿師,就可能不符合資格。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指出,由考選部舉辦的律師、會計師、醫師等專技考試,是等級最高的國家證照考試,需要各自訂定相關職業法令規範(如醫師法、律師法),規定只有通過專技考試拿到國家證照,才具有執業資格,證照因此具有「職業壟斷性」。
不過,專技考試法原本只用幾句話,定義所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是指「依法規應經考試及格領有證書始能執業之人員」。但鑑於越來越多專技行業想爭取考選部舉辦證照國考,這次才修法具體定義專技人員。
黃慶章說,未來想爭取開辦專技國考的行業,要具三大基本條件:一是該行業有完整的正規教育訓練;二是業務與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心健康、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三要另訂職業管理法令,規定經考試及格才能執業。
不過,由於先決條件要訂定專法規範,考選部希望相關主管機關或同業公會,未來爭取舉辦國考時,要先提計畫說明書給考選部,內容包括職業現況調查、有無正規養成教育、國外有無類似證照等,考選部將召集產、官、學代表會商,若明顯不可行,就不用大費周章訂職業法草案,以免浪費行政資源。
此外,這次專技考試法修正,還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未來建築師、技師等考試類科可將實務工作經驗納入,採分階段考試及多元考試方式辦理,將有助改善各界憂心的國內社會產學落差問題。
未來學經歷或具專業技能的證明文件,也可當成減免專技應試科目或考試的條件。
例如外語導遊考試,目前需要考外語筆試及口試,未來可以研議,一旦通過具公信力的外語檢定,就可免除考外語筆試或口試,既可減少考生負擔,也可節省考試行政支出。
http://udn.com/NEWS/LIFE/LIF5/7663620.shtml
2013年1月23日 星期三
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國考變難 將增列複選題
102年1月18日 中國時報 A6版
102年1月18日 蘋果日報 A18版
102年1月18日 自由時報 A4版
102年1月18日 臺灣時報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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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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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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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晴/台北報導
考出真實力 ▲為提升鑑別度,未來國考將出現複選題。
現行所有國家考試題目皆為單選題,為提升國考鑑別度,未來國考將出現複選題。考選部規畫,將開放國考可出複選題,答錯不倒扣,頂多該題零分,複選題占該科測驗題總分不超過三成。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降低對考生的衝擊,規畫未來先開放專技證照考試,並先建立題庫、試辦,檢討成效,再評估是否開放競爭激烈的公職考試。
現在每年七十多萬人報考國考,測驗題都採單選題,猜對答案機率相較高。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全是測驗題,錄取標準高達八十分,且多人同分,猜錯一、二題,就影響上榜。
為讓考題多元化,考選部規畫,複選題型在該科的配分比率不超過三○%,且須註明為複選題,每題有五個選項、至少要有二個是正確答案;考生答錯不倒扣;每題配分不得低於單選題單題分數,最高不得超過四分。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會先以「及格制」的專技人員考試優先適用,且複選題作答時間會較多。也有考試委員建議,醫師高考、牙醫師高考、國文及其他語文類科也可採複選題,考選部將審慎評估。
此外,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十九日登場,今年有六萬多人報名,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將增列需用名額一三六名,連同暫定需用名額二二一名,總計需用名額三五七名,粗估錄取率約僅○.五四%。
公務員初等考試是最基層的公務員考試,採測驗題、年滿十八歲就可以報考,每年競爭都很激烈,考取後起薪約新台幣二.九萬元。一○二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於十九、廿日登場,分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八個考區舉行。
http://www.google.com/news?ncl=d8ddDRS_hcOrtGMyM8y01bPr7oD6M &q=%E8%80%83%E9%81%B8%E9%83%A8&lr=English&hl=zh-TW
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
答錯不倒扣 國考擬採複選題
102年1月17日 聯合晚報 A4版
答錯不倒扣 國考擬採複選題
2013/01/17
12:39:00
目前國家考試測驗題都是單選題,考選部17日說,未來國考也會有複選題,答錯不倒扣,複選題占該科測驗試題總分不超過3成。(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目前國家考試測驗題都是單選題,考選部今天說,未來國考也會有複選題,答錯不倒扣,複選題占該科測驗試題總分不超過3成。
現在每年70多萬人報考的國考,測驗題都採單選題,從A、B、C、D選項選一個答案,有時用「消去法」,很容易猜答案;像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全是測驗題,錄取標準高達80、90分,且很多人同分,猜錯一、二題,就影響上榜。
考試院去年已修改命題規則,國考「得採複選題」;考選部今天向考試院會訂出「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
根據考選部規劃,複選題型在該科測驗式試題的配分比率,不超過30%,且須註明為複選題;複選題,每題有5個選項、其中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考生答錯不倒扣;每題配分,最低不得低於單選題單題分數,最高不得超過4分。
考選部規劃,初期選擇報名人數較少、採到考人數一定比例及格的專技人員考試優先適用;今天有考試委員建議,醫師高考、牙醫師高考、國文及其他語文類科也可採複選題。
考選部說,複選題擬採「部分計分」,例如,5個選項,考生都答對,就拿到全部分數,答錯1個,不是零分,而是給部分分數。
考選部官員說,傳統單選題,如果考生「轉原子筆的運氣」好一點,就能拿分,但考選部希望更精準測出考生程度,採複選題型,「考生再會轉原子筆,也不一定能完全答對」。
複選題型是重大變革,考選部強調,複選題作答時間會較多,分數比重也不會訂得太高。1020117
現在每年70多萬人報考的國考,測驗題都採單選題,從A、B、C、D選項選一個答案,有時用「消去法」,很容易猜答案;像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全是測驗題,錄取標準高達80、90分,且很多人同分,猜錯一、二題,就影響上榜。
考試院去年已修改命題規則,國考「得採複選題」;考選部今天向考試院會訂出「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
根據考選部規劃,複選題型在該科測驗式試題的配分比率,不超過30%,且須註明為複選題;複選題,每題有5個選項、其中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考生答錯不倒扣;每題配分,最低不得低於單選題單題分數,最高不得超過4分。
考選部規劃,初期選擇報名人數較少、採到考人數一定比例及格的專技人員考試優先適用;今天有考試委員建議,醫師高考、牙醫師高考、國文及其他語文類科也可採複選題。
考選部說,複選題擬採「部分計分」,例如,5個選項,考生都答對,就拿到全部分數,答錯1個,不是零分,而是給部分分數。
考選部官員說,傳統單選題,如果考生「轉原子筆的運氣」好一點,就能拿分,但考選部希望更精準測出考生程度,採複選題型,「考生再會轉原子筆,也不一定能完全答對」。
複選題型是重大變革,考選部強調,複選題作答時間會較多,分數比重也不會訂得太高。1020117
ttp://appweb.cna.com.tw/WebM/List/aKEY/201301170022.aspx
國考擬增複選題 答錯不倒扣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2013.01.17 03:09 pm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今天上午在考試院院會報告國考擬增複選題業務推動計畫,考選部認為,複選題型較能測量應考人擴展、深入、或多重的知識與推論能力,降低應考人猜測因素而影響最終成績。但是考試委員憂慮複選題影響命題委員協助命題的意願,建議應先建立題庫,再針對應考須知進行調整,否則應考須知修改後,找不到命題委員命題。
目前考試院對於國考複選題相關法規仍在研議,預計複選題型占分不超過考試類科30%,每題選項中至少有2個正確答案,計分方式採部分給分,答錯不倒扣。
考選部表示,應考複選題型,目前規畫初期將選擇報名人數較少,且及格方式採錄取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有一定比例的專技證照考試先行適用,小規模試辦後,檢討成效,再擴及競爭較激烈的部分公職考試。同時在應考須知及相關新聞稿加強說明,讓考生了解考選變革。
考試答題方式由單選改為複選,命題也是關鍵,考試委員憂慮影響命題委員協助命題的意願,建議考選部建立題庫,再針對應考須知進行調整,否則應考須知修改後,找不到命題委員命題。試辦考試範圍也可擴大,建議醫師、牙醫師高考的國文、語文類科可採用複選題型。
董保城說,考選變革涉及相關法規研修,未來法規將會明訂複選題的評閱給分方式,但仍會先備妥題庫,試辦範圍則再行斟酌。
根據考選部草擬的辦理測驗試題採用複選題注意事項草案,複選題占應試科目測驗試題的配分比率不超過30%,須註明為複選題。複選題每題5個選項,其中有2個是正確答案,答對所有選項得這一題的全部分數,答錯1個選項,得題分五分之三 ,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2個,零分計算。
考選部指出,過去單選題型僅有4個選項,考生應考時若不知道答案,多會猜測作答,但不少考試上榜與落榜差距幾乎都在1分以內,改採複選題應考可降低考生以靠運氣考上的比重,測驗出考生真正的實力與了解。總題數應也會變少,讓考生有較多時間思考單一題目。
http://udn.com/NEWS/LIFE/LIF5/7643099.shtml
2013年01月17日 14:58
國考增複選題 答錯最多0分不倒扣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
考選部上午在考試院會業務報告「研議辦理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多位考試委員認為應先找好出題老師、建立題庫,才不會開天窗;考選部表示,未來將先建立題庫,找一個較適合的考試科目試辦。
每年70幾萬人報考的各種國家考試,目前測驗題都只出單選題,為增加試題鑑別度,考試院去年修改命題規則,開放國考可出複選題,考選部最近訂出命題規範,明定複選題答錯頂多該題零分,不會倒扣;且複選題占分不超過該科測驗題總分3成。
考選部指出,為降低對考生的衝擊,規畫未來先開放採及格制的專技證照考試考複選題,先小規模試辦,檢討成效,再擴及競爭較激烈的部分公職考試。
每年70幾萬人報考的各種國家考試,目前測驗題都只出單選題,為增加試題鑑別度,考試院去年修改命題規則,開放國考可出複選題,考選部最近訂出命題規範,明定複選題答錯頂多該題零分,不會倒扣;且複選題占分不超過該科測驗題總分3成。
考選部指出,為降低對考生的衝擊,規畫未來先開放採及格制的專技證照考試考複選題,先小規模試辦,檢討成效,再擴及競爭較激烈的部分公職考試。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117/161896/%E5%9C %8B%E8%80%83%E5%A2%9E%E8%A4%87%E9%81%B8%E9%A1%8C %E3%80%80%E7%AD%94%E9%8C %AF%E4%B8%8D%E5%80%92%E6%89%A3
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
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證照、工作經驗 可成公職應考資格
102年1月13日 聯合報 AA版
證照、工作經驗 可成公職應考資格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未來可因應用人需求,將具有專門職業證照或工作經驗,當成公職應考資格,除可提升公務員的實務技能、不會光紙上談兵,也可幫國家證照加值,未來一證在手,將有更多機會吃鐵飯碗。
考選部指出,目前各地衛生局、所因不是醫療機構,無法進用醫事人員,卻肩負監督、輔導地方醫療院所或藥局之責,導致承辦公務員在取締偽禁藥、處理食物中毒等重大衛生安全事件時,有時會被業者或當事者指責不夠專業。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公務人員考試法如今已修正通過,考選部首要之務,將立刻調查各地衛生局、所用人需求,未來高普考或地方特考等公職考試,將視情況在相關類科挪出部分缺額,限定招考具有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等專業證照且有實務經驗的人,確保人民的身體健康,最快今年高普考就可開缺。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指出,通過考選部舉辦的專技證照考試,其執業能力已經過國家檢定,且若有工作經驗,將來應試專業科目擬由目前的4-6科減為2科,考試內容將強調實務性;並可視用人機關需求,加考口試,檢視相關工作經驗及問題解決能力,挑出最有經驗、實務能力最強者。
其次,針對其他技術人員,考選部也將徵詢用人機關意見,哪些公職類科可將證照及工作經驗增列為應考資格,如公職食品技師、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等。
此外,為協助機關正確適用法令,保障人民權益,考選部還研議於政府機關增設「公職律師」,站在第一線依法行政。
目前公職考試以筆試為主,很多人雖是相關科系畢業,但沒工作經驗、也無證照,靠補習考上,卻無實務技能,有人錄取電機相關類科,分發到職場卻連馬達都不會修;還有人錄取機械類科,分發到科技大學協助教學,卻不會修機械,最後沒通過試用期被刷掉。
公務人員考試法原本限定,只有相關職業法(如建築師法)有規定,才能將具有專技證照,當成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目前只有公職建築師、獸醫師、法醫師、社工師等四種公職類科,要求具證照才能考;未來只要用人機關有需求、經考選部審核即可。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 台北報導 2013.01.13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9&page=1&articleid=3132710&sn=1
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怪哉!月退年資用買的
102年1月10日聯合報A2版
怪哉!月退年資用買的
【聯合報╱黑白集】
2013.01.10 03:49 am
勞健保局僱員併入行政機構,能否就地化身公務員,遭銓敘部強烈反對,認為不符合公平原則。行政部門則辯稱,其實沒那麼好康,要變成領月退俸的公務員,得先花一百多萬元「購買年資」。
此事關涉的是嚴肅的制度準則,銓敘部認為「就地合法」的模式是亂開便門,不僅對公務資格放水,也徒增國庫百億元的沉重負擔。行政部門則以「有此前例」為由企圖闖關,甚至把議題轉為價格問題,說他們都花了錢,並沒有白吃午餐。這樣的回應,其實是「雞同鴨講」,也暴露了行政部門便宜行事的心態。
原來,公務員身分不僅可以就地取得,月退年資還可以「花錢購買」,這真是教人大開眼界。連月來,軍公教退休年金問題沸沸揚揚,關鍵就在高月退給付已成為國庫沉重的負擔及社會不公的根源。那頭平衡用度辦法還抓不到頭緒,這頭用人立刻又擅開後門,趁著組織整併瞬間讓上千金融僱員改捧鐵飯碗;如此進一退二,改革要到哪日才見成效?
再說,只要花一百多萬元購買年資,即可改領終身月退,這又是誰想出來的好點子?表面上看,先補足過去自繳及政府代繳的差額,似乎合理;但最後國庫要為每個人多支付的數百萬月退,要從誰的身上去拔羊毛,行政部門可有解答?
政府組織改造的好處,至今八字沒看到一撇;若此時先讓勞健保員工就地變身的問題惹起民眾反感,絕對得不償失。公務資格的問題,應另行舉辦專業考試汰劣存優,不能全員照收;至於退休給付,恐怕也該分段計算適用,不可賤價標售年資。
全文網址: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625236.shtml#ixzz2HYs3Iz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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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625236.shtml
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考選部擬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
專技人員任公職 將開門
考試院考選部昨(8)日表示,將研究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縮減產官學落差。尤其國際經貿談判需要很多法律人才,包括經濟部、國貿局等單位,可藉此人才鬆綁措施,強化我方經貿談判實力。
考選部長董保誠表示,近期將與經濟部、金管會、衛生署等相關單位聯繫討論,希望能趕在今年7月高普考前完成。這項變革是因應立法院昨(8)日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後,用人機關可因業務性質需要,得對於機關部分缺額,於應考資格配合增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者,始得應考的規定。
董保誠指出,過去公務人員考試不需有專技證照,如食品科學系畢業的大學生,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可到衛生局、衛生署等食品職系擔任公務員,而產業界業務到政府部門來,碰到沒有專業證照的公務員,產生「無照審有照」的問題。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徐筱嵐 台北報導 2013.01.09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1&page=1&articleid=3126571&sn=1
考選部擬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
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草案。未來各用人機關將有機會進用已具有專門職業證照及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力,有效提升公務體系的整體人力素質。
因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資格者,其執業能力已經過國家考試衡鑑,且有若干年工作經驗,考選部考量,將其應試專業科目擬予酌減為2科,內容將強調實務性,並可視用人機關需求,併採多元考試方式,如口試。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後,用人機關可因業務性質需要,亦得對於機關部分缺額於應考資格配合增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者,始得應考之規定。
董保城表示,在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立法公布後,考選部將就下列領域研究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首先針對衛生局、所部分,得以公職藥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護理師等進用有專業證照且有實務經驗之人,確保人民之身體健康。
其次,針對各機關技術人員部分,將徵詢用人機關意見,有無增列以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作為應考資格之公職專技人員類科需求,如公職食品技師、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等。
第三,為協助機關正確適用法令,保障人民權益,將於政府機關增設「公職律師」,以落實第一線依法行政。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 即時報導 即時報導: 2013-01-08 21:32:00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1&articleid=3126304&sn=1
專技人員證照考將分階段考試
建築師、技師等專技人員證照考試將不再「一試定終生」。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有大幅度的調整,其中增訂分階段考試法源,未來將納入實務工作經驗,以降低產學落差。
考選部指出,專技法修正重點之一,為符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精神,並落實憲法所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憲定考試權以及保障人民工作權,面對近年來社會各界迭有建議增設專技人員種類,如室內設計師、景觀技師及醫學工程師等,未來將可辦理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實質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等事項。
重點之二,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未來建築師、技師等專技人員考試類科可將實務工作經驗納入,採分階段考試及多元考試方式辦理,預料將能有效改善各界憂心的國內社會產學落差問題。
重點之三,增列各種考試及格方式得擇一或併用,俾各專技人員依其類科及性質需要,得彈性併採不同及格方式,以維持符合市場需求的適當錄取率,同時確保及格者的專業素質。
此外,並訂定對原住民族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減徵、免徵或停徵考試及格證書費法源,以照顧原住民族及特殊境遇家庭。也增訂應考人考試涉及重大舞弊,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等情事之一者,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應國家考試,以嚇阻不肖之徒僥倖行為,並確保考試公平性。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 即時報導 即時報導: 2013-01-08 21:32:00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1&articleid=3126305&sn=1
考試院考選部昨(8)日表示,將研究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縮減產官學落差。尤其國際經貿談判需要很多法律人才,包括經濟部、國貿局等單位,可藉此人才鬆綁措施,強化我方經貿談判實力。
考選部長董保誠表示,近期將與經濟部、金管會、衛生署等相關單位聯繫討論,希望能趕在今年7月高普考前完成。這項變革是因應立法院昨(8)日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後,用人機關可因業務性質需要,得對於機關部分缺額,於應考資格配合增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者,始得應考的規定。
董保誠指出,過去公務人員考試不需有專技證照,如食品科學系畢業的大學生,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可到衛生局、衛生署等食品職系擔任公務員,而產業界業務到政府部門來,碰到沒有專業證照的公務員,產生「無照審有照」的問題。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徐筱嵐 台北報導 2013.01.09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1&page=1&articleid=3126571&sn=1
考選部擬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
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草案。未來各用人機關將有機會進用已具有專門職業證照及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力,有效提升公務體系的整體人力素質。
因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資格者,其執業能力已經過國家考試衡鑑,且有若干年工作經驗,考選部考量,將其應試專業科目擬予酌減為2科,內容將強調實務性,並可視用人機關需求,併採多元考試方式,如口試。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後,用人機關可因業務性質需要,亦得對於機關部分缺額於應考資格配合增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者,始得應考之規定。
董保城表示,在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立法公布後,考選部將就下列領域研究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首先針對衛生局、所部分,得以公職藥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護理師等進用有專業證照且有實務經驗之人,確保人民之身體健康。
其次,針對各機關技術人員部分,將徵詢用人機關意見,有無增列以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作為應考資格之公職專技人員類科需求,如公職食品技師、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等。
第三,為協助機關正確適用法令,保障人民權益,將於政府機關增設「公職律師」,以落實第一線依法行政。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 即時報導 即時報導: 2013-01-08 21:32:00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1&articleid=3126304&sn=1
專技人員證照考將分階段考試
建築師、技師等專技人員證照考試將不再「一試定終生」。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有大幅度的調整,其中增訂分階段考試法源,未來將納入實務工作經驗,以降低產學落差。
考選部指出,專技法修正重點之一,為符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精神,並落實憲法所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憲定考試權以及保障人民工作權,面對近年來社會各界迭有建議增設專技人員種類,如室內設計師、景觀技師及醫學工程師等,未來將可辦理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實質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等事項。
重點之二,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未來建築師、技師等專技人員考試類科可將實務工作經驗納入,採分階段考試及多元考試方式辦理,預料將能有效改善各界憂心的國內社會產學落差問題。
重點之三,增列各種考試及格方式得擇一或併用,俾各專技人員依其類科及性質需要,得彈性併採不同及格方式,以維持符合市場需求的適當錄取率,同時確保及格者的專業素質。
此外,並訂定對原住民族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減徵、免徵或停徵考試及格證書費法源,以照顧原住民族及特殊境遇家庭。也增訂應考人考試涉及重大舞弊,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等情事之一者,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應國家考試,以嚇阻不肖之徒僥倖行為,並確保考試公平性。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 即時報導 即時報導: 2013-01-08 21:32:00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1&articleid=3126305&sn=1
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專技考試法修正三讀 舞弊考生限考5年
專技考試舞弊 5年禁考國考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第19條規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作弊,自發現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應國家考試。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僅規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應考證件等,在考試時發現將與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不予錄取。若在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撤銷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撤銷及格資格。立法院今天通過增列規定國考作弊的考生,將限考五年。
修正案第13條也訂定,未來專技人員的考試類科,若須採認語文檢定,已有語文檢定及格的應試者,可以免應第二試口試。考選部表示,希望讓通過國內英語、日語等語文檢定的人,可以免應英語、日語導遊第二試口試,減輕考生負擔。
上午也修正通過第8條與第9條,規定未來必須要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以應考專技高考,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可以應考專技普考。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定,專技人員考試除了相關專業科系畢業可以應考外,若是初等考試及格,曾任相關職務滿四 年,也可以應考較高一階的專技普考。至於普考及格,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可以報考專技高考。
另外,未來一定要經過學業的專業正規養成訓練,畢業後才能報考,但為顧及考生報考權益,法案也訂定六年落日條款,讓具有應考資格者,在條文修正公布後六年內,仍可繼續應考。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3.01.08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9&page=1&articleid=3125653&sn=1
專技考試法修正三讀 舞弊考生限考5年
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3/1/8 撰稿‧編輯:王韋婷 新聞引據: 採訪
立法院院會今天(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明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出現冒名頂替、變造應考證件等舞弊行為,自發現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委辦的考試。(資料圖片)
立法院院會今天(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明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出現冒名頂替、變造應考證件等舞弊行為,自發現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委辦的考試。
依現行規定,若在專技人員考試時發現考生舞弊,便予以扣考;考試後、放榜前發現,不予錄取;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則撤銷錄取資格。修法後增定舞弊考生將限考5年。
修法也規定,未來專技人員考試類科若須採認語文檢定,已經通過檢定及格者,可以免應第二試口試。此外,未來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應考專技普考;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應考專技高考。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9466&id=6&id2=1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第19條規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作弊,自發現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應國家考試。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僅規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應考證件等,在考試時發現將與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不予錄取。若在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撤銷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撤銷及格資格。立法院今天通過增列規定國考作弊的考生,將限考五年。
修正案第13條也訂定,未來專技人員的考試類科,若須採認語文檢定,已有語文檢定及格的應試者,可以免應第二試口試。考選部表示,希望讓通過國內英語、日語等語文檢定的人,可以免應英語、日語導遊第二試口試,減輕考生負擔。
上午也修正通過第8條與第9條,規定未來必須要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以應考專技高考,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可以應考專技普考。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定,專技人員考試除了相關專業科系畢業可以應考外,若是初等考試及格,曾任相關職務滿四 年,也可以應考較高一階的專技普考。至於普考及格,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可以報考專技高考。
另外,未來一定要經過學業的專業正規養成訓練,畢業後才能報考,但為顧及考生報考權益,法案也訂定六年落日條款,讓具有應考資格者,在條文修正公布後六年內,仍可繼續應考。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3.01.08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9&page=1&articleid=3125653&sn=1
專技考試法修正三讀 舞弊考生限考5年
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3/1/8 撰稿‧編輯:王韋婷 新聞引據: 採訪
立法院院會今天(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明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出現冒名頂替、變造應考證件等舞弊行為,自發現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委辦的考試。(資料圖片)
立法院院會今天(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明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出現冒名頂替、變造應考證件等舞弊行為,自發現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委辦的考試。
依現行規定,若在專技人員考試時發現考生舞弊,便予以扣考;考試後、放榜前發現,不予錄取;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則撤銷錄取資格。修法後增定舞弊考生將限考5年。
修法也規定,未來專技人員考試類科若須採認語文檢定,已經通過檢定及格者,可以免應第二試口試。此外,未來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應考專技普考;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應考專技高考。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9466&id=6&id2=1
立院三讀 考專技公職應有證照
考國考 須備職業證書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案,未來用人機關得視業務性質需要,在應考資格增列專門職業證書,各地衛生局常出現缺乏專業知能者到任,難勝任工作,修法後可避免無照審有照的情形。
考試院表示,在專業分工越來越細的時代,行政機關的業務越來越龐雜,經公務人員考試初任公職的人,雖然經過擇優錄取,卻往往剛出校門,缺乏實務經驗,遇有需要審核實務作業或給與實務指導時,變成無照審有照。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其業務職掌常需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從事衛生局業務的公務人員,多為沒有醫事專業知能的人,很難勝任工作。
考試院表示,衛生局職掌雖然不是醫事人員職業範圍,卻與醫事業務息息相關,為避免發生無照審有照,修法增訂用人機關可以配合機關需求,要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
條文規定,為了避免影響一般應考人的應試權益,用人機關若是有這樣的需求,必須先經過審核,至於已經通過專技人員考試的應考人,可以減列相關應試科目。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3.01.08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3125654
專技人員轉公職 條件放寬 【2013/1/8 09:57】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案,未來用人機關得視業務性質需要,在應考資格增列專門職業證書,各地衛生局常出現缺乏專業知能者到任,難勝任工作,修法後可避免無照審有照的情形。
考試院表示,在專業分工越來越細的時代,行政機關的業務越來越龐雜,經公務人員考試初任公職的人,雖然經過擇優錄取,卻往往剛出校門,缺乏實務經驗,遇有需要審核實務作業或給與實務指導時,變成無照審有照。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其業務職掌常需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從事衛生局業務的公務人員,多為沒有醫事專業知能的人,很難勝任工作。
考試院表示,衛生局職掌雖然不是醫事人員職業範圍,卻與醫事業務息息相關,為避免發生無照審有照,修法增訂用人機關可以配合機關需求,要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
條文規定,為了避免影響一般應考人的應試權益,用人機關若是有這樣的需求,必須先經過審核,至於已經通過專技人員考試的應考人,可以減列相關應試科目。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3.01.08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3125654
專技人員轉公職 條件放寬 【2013/1/8 09:57】
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未來僅高中、大專以上學歷者,能報考專技人員;領有專業證書之專技人員,也更容易轉任為公職專技人員。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除仍有初等考試項目外;也讓初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普考;普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高考。
而依新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未來只有具高中(大專)以上學歷者,方可參與專技普考(高考)。為顧及現有考生權益,同時訂有6年落日條款,讓現具應考資格者,在新修條文公布後6年內仍可應考。
若未來專技考生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作弊等舞弊行為,5年內不得參與考試院所舉辦的任何考試。
另依現行規定,行政機關為執行業務所需,能透過高考招聘公職社工師、公職獸 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法 醫師。
為讓專技人員轉任更有制度化,及鼓勵具實務經驗專技人員轉任,今也三讀通過考試院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未來可視用人機關所需,開放公職律師、公職結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藥師、公職醫檢師、公職護理師、公職地政士等項目,讓持有專業證書之應考人,毋須再考當時已考過的專業科目,只要再通過兩科筆試及口試後,就可轉任公職技職人員。
考試院盼能藉由新制之實施,讓已擁豐富實務經驗的專技人員進入政府機關服務,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展。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除仍有初等考試項目外;也讓初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普考;普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高考。
而依新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未來只有具高中(大專)以上學歷者,方可參與專技普考(高考)。為顧及現有考生權益,同時訂有6年落日條款,讓現具應考資格者,在新修條文公布後6年內仍可應考。
若未來專技考生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作弊等舞弊行為,5年內不得參與考試院所舉辦的任何考試。
另依現行規定,行政機關為執行業務所需,能透過高考招聘公職社工師、
為讓專技人員轉任更有制度化,及鼓勵具實務經驗專技人員轉任,今也三讀通過考試院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未來可視用人機關所需,開放公職律師、公職結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藥師、公職醫檢師、公職護理師、公職地政士等項目,讓持有專業證書之應考人,毋須再考當時已考過的專業科目,只要再通過兩科筆試及口試後,就可轉任公職技職人員。
考試院盼能藉由新制之實施,讓已擁豐富實務經驗的專技人員進入政府機關服務,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48532&type=%E6%94%BF%E6%B2%BB
立院三讀 考專技公職應有證照
14:47:21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未來應考專技公職應取得證照或通過檢定。
院會也三讀修正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專技考試舞弊,5年不得參加國家考試。
考選部提案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考選部長董保城在提案說明時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業務職掌要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常發生無專業知能者到任;也有用人機關反映,工作場所需實務經驗,但到任者多剛出校門,難勝任工作。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增訂,公務人員考試類科,其職務依法律規定或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者,應具有各該類專門職業證書才能應考。審核標準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正井日前受訪時說,未來包括公職藥師、醫檢師、護理師、律師、結構工程技師、地政士與食品技師等,都可能須有專業證照才能應考公職。
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明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作弊除取消應考資格,考試及格者才被發現,取消及格,並自發現舞弊日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的考試。
三讀條文也規定參加專技人員考試普考者,需取得高、中職畢業證書;參加高考者,須取得專科以上學歷,並取消現行法令初考及格、擔任相關職務滿4年得參加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規定,但法令通過施行後,有6年緩衝期。1020108
院會也三讀修正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專技考試舞弊,5年不得參加國家考試。
考選部提案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考選部長董保城在提案說明時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業務職掌要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常發生無專業知能者到任;也有用人機關反映,工作場所需實務經驗,但到任者多剛出校門,難勝任工作。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增訂,公務人員考試類科,其職務依法律規定或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者,應具有各該類專門職業證書才能應考。審核標準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正井日前受訪時說,未來包括公職藥師、醫檢師、護理師、律師、結構工程技師、地政士與食品技師等,都可能須有專業證照才能應考公職。
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明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作弊除取消應考資格,考試及格者才被發現,取消及格,並自發現舞弊日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的考試。
三讀條文也規定參加專技人員考試普考者,需取得高、中職畢業證書;參加高考者,須取得專科以上學歷,並取消現行法令初考及格、擔任相關職務滿4年得參加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規定,但法令通過施行後,有6年緩衝期。1020108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108017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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