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案,未來用人機關得視業務性質需要,在應考資格增列專門職業證書,各地衛生局常出現缺乏專業知能者到任,難勝任工作,修法後可避免無照審有照的情形。
考試院表示,在專業分工越來越細的時代,行政機關的業務越來越龐雜,經公務人員考試初任公職的人,雖然經過擇優錄取,卻往往剛出校門,缺乏實務經驗,遇有需要審核實務作業或給與實務指導時,變成無照審有照。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其業務職掌常需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從事衛生局業務的公務人員,多為沒有醫事專業知能的人,很難勝任工作。
考試院表示,衛生局職掌雖然不是醫事人員職業範圍,卻與醫事業務息息相關,為避免發生無照審有照,修法增訂用人機關可以配合機關需求,要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
條文規定,為了避免影響一般應考人的應試權益,用人機關若是有這樣的需求,必須先經過審核,至於已經通過專技人員考試的應考人,可以減列相關應試科目。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3.01.08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3125654
專技人員轉公職 條件放寬 【2013/1/8 09:57】
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未來僅高中、大專以上學歷者,能報考專技人員;領有專業證書之專技人員,也更容易轉任為公職專技人員。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除仍有初等考試項目外;也讓初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普考;普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高考。
而依新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未來只有具高中(大專)以上學歷者,方可參與專技普考(高考)。為顧及現有考生權益,同時訂有6年落日條款,讓現具應考資格者,在新修條文公布後6年內仍可應考。
若未來專技考生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作弊等舞弊行為,5年內不得參與考試院所舉辦的任何考試。
另依現行規定,行政機關為執行業務所需,能透過高考招聘公職社工師、公職獸 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法 醫師。
為讓專技人員轉任更有制度化,及鼓勵具實務經驗專技人員轉任,今也三讀通過考試院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未來可視用人機關所需,開放公職律師、公職結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藥師、公職醫檢師、公職護理師、公職地政士等項目,讓持有專業證書之應考人,毋須再考當時已考過的專業科目,只要再通過兩科筆試及口試後,就可轉任公職技職人員。
考試院盼能藉由新制之實施,讓已擁豐富實務經驗的專技人員進入政府機關服務,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展。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除仍有初等考試項目外;也讓初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普考;普考及格且任滿相關職務4年者,得報考專技高考。
而依新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未來只有具高中(大專)以上學歷者,方可參與專技普考(高考)。為顧及現有考生權益,同時訂有6年落日條款,讓現具應考資格者,在新修條文公布後6年內仍可應考。
若未來專技考生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作弊等舞弊行為,5年內不得參與考試院所舉辦的任何考試。
另依現行規定,行政機關為執行業務所需,能透過高考招聘公職社工師、
為讓專技人員轉任更有制度化,及鼓勵具實務經驗專技人員轉任,今也三讀通過考試院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未來可視用人機關所需,開放公職律師、公職結構技師、公職都市計畫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藥師、公職醫檢師、公職護理師、公職地政士等項目,讓持有專業證書之應考人,毋須再考當時已考過的專業科目,只要再通過兩科筆試及口試後,就可轉任公職技職人員。
考試院盼能藉由新制之實施,讓已擁豐富實務經驗的專技人員進入政府機關服務,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48532&type=%E6%94%BF%E6%B2%BB
立院三讀 考專技公職應有證照
14:47:21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未來應考專技公職應取得證照或通過檢定。
院會也三讀修正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專技考試舞弊,5年不得參加國家考試。
考選部提案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考選部長董保城在提案說明時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業務職掌要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常發生無專業知能者到任;也有用人機關反映,工作場所需實務經驗,但到任者多剛出校門,難勝任工作。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增訂,公務人員考試類科,其職務依法律規定或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者,應具有各該類專門職業證書才能應考。審核標準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正井日前受訪時說,未來包括公職藥師、醫檢師、護理師、律師、結構工程技師、地政士與食品技師等,都可能須有專業證照才能應考公職。
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明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作弊除取消應考資格,考試及格者才被發現,取消及格,並自發現舞弊日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的考試。
三讀條文也規定參加專技人員考試普考者,需取得高、中職畢業證書;參加高考者,須取得專科以上學歷,並取消現行法令初考及格、擔任相關職務滿4年得參加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規定,但法令通過施行後,有6年緩衝期。1020108
院會也三讀修正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專技考試舞弊,5年不得參加國家考試。
考選部提案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考選部長董保城在提案說明時表示,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多次反映,業務職掌要專業監督及指導所屬醫療機構,但常發生無專業知能者到任;也有用人機關反映,工作場所需實務經驗,但到任者多剛出校門,難勝任工作。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增訂,公務人員考試類科,其職務依法律規定或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者,應具有各該類專門職業證書才能應考。審核標準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正井日前受訪時說,未來包括公職藥師、醫檢師、護理師、律師、結構工程技師、地政士與食品技師等,都可能須有專業證照才能應考公職。
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明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作弊除取消應考資格,考試及格者才被發現,取消及格,並自發現舞弊日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的考試。
三讀條文也規定參加專技人員考試普考者,需取得高、中職畢業證書;參加高考者,須取得專科以上學歷,並取消現行法令初考及格、擔任相關職務滿4年得參加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規定,但法令通過施行後,有6年緩衝期。1020108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108017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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