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月6日 聯合報 A2版
考選部:升等考轉任公務員 違反公平
考試院指出,民國八十七年以前,通過金融雇員升等考試,曾被視為具有公務員資格,但因考選部認為升等考試違反憲法公平競爭原則,且平均錄取率四成五,比一般公職考試高太多;因此建議銓敘部從嚴認定,通過升等考試不得轉任公務員。
考選部官員指出,考選部持反對立場,從未改變,認為一旦再違法開放,等於破壞文官考試的公平體制,萬萬不可行。
相較之下,過去一直站在第一線,極力反對「黑官漂白」的銓敘部,昨天較低調。銓敘部次長吳聰成指出,站在政府是一體的立場,在立法完成前,考試院、行政院一定會持續溝通、協調,尋求解決方案。
考選部指出,「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從民國六十六年舉辦,到八十九年共舉辦廿次,有一萬六千人通過,平均錄取率逾四成五,比目前錄取率只約百分之五的高普考高太多。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 台北報導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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