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考試舞弊 5年禁考國考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第19條規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作弊,自發現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應國家考試。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僅規定,考生若冒名頂替,偽造應考證件等,在考試時發現將與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不予錄取。若在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撤銷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撤銷及格資格。立法院今天通過增列規定國考作弊的考生,將限考五年。
修正案第13條也訂定,未來專技人員的考試類科,若須採認語文檢定,已有語文檢定及格的應試者,可以免應第二試口試。考選部表示,希望讓通過國內英語、日語等語文檢定的人,可以免應英語、日語導遊第二試口試,減輕考生負擔。
上午也修正通過第8條與第9條,規定未來必須要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以應考專技高考,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可以應考專技普考。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定,專技人員考試除了相關專業科系畢業可以應考外,若是初等考試及格,曾任相關職務滿四 年,也可以應考較高一階的專技普考。至於普考及格,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可以報考專技高考。
另外,未來一定要經過學業的專業正規養成訓練,畢業後才能報考,但為顧及考生報考權益,法案也訂定六年落日條款,讓具有應考資格者,在條文修正公布後六年內,仍可繼續應考。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3.01.08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9&page=1&articleid=3125653&sn=1
專技考試法修正三讀 舞弊考生限考5年
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3/1/8 撰稿‧編輯:王韋婷 新聞引據: 採訪
立法院院會今天(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明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出現冒名頂替、變造應考證件等舞弊行為,自發現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委辦的考試。(資料圖片)
立法院院會今天(8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明定未來考生考試時若出現冒名頂替、變造應考證件等舞弊行為,自發現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委辦的考試。
依現行規定,若在專技人員考試時發現考生舞弊,便予以扣考;考試後、放榜前發現,不予錄取;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則撤銷錄取資格。修法後增定舞弊考生將限考5年。
修法也規定,未來專技人員考試類科若須採認語文檢定,已經通過檢定及格者,可以免應第二試口試。此外,未來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應考專技普考;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應考專技高考。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9466&id=6&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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